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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老师的专利申请人是谁

2021-07-07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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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的时候创造出发明申请专利的人,不是专门从事这一方面的,就像是老师,老师是经常会有新的专利可以进行申请的,那么单位老师的专利申请人是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专利

  专利,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有四种,第一种指专谋私利;第二种指垄断某种生产或流通以掠取厚利;第三种指专注敏锐;第四种指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在实行专利保护制度的国家﹐一般订有专利法。

单位老师的专利申请人是谁

  二、单位老师的专利申请人是谁

  专利申请人,是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

  一般情况下,发明人、设计人与专利申请人为同一人。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则为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

  1)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设计人那取得了发明创造得专利申请权,并申请专利的。应当注意,发明人、设计人在提出专利申请后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应当将转让合同交专利局备案,且经专利局登记合同后生效。

  2)发明创造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对于正在申请的专利权利的继承问题,必须向专利局提出变更申请人的请求。

  3)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为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发明人、设计人一定为自然人,如李四。

  申请人可以为单位、也可以为自然人。

  A、当发明人或设计人,依照企业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后或者利用企业的资源(设备、资金)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设计,属于职务发明和设计、申请人为该企业,其他约定除外。

  B、当发明人或设计人,依照利用自身资源(设备、资金)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设计,申请人属于个人,该设计人可自愿的将申请人的权利赋予别人或其他企业所有,其他约定除外。

  三、专利注意事项

  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专利权人应每年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会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

  专利权人想要转让专利权,应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该合同,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应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该合同应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将其专利权质押的,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单位老师的专利申请人是谁的相关内容,专利申请人就是去进行申请专利的人,一般都是由发明人自己担任,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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