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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实施地是指哪些

2021-07-0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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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以前我国并不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导致很多优秀作品、专利被抄袭、盗用而无处救济。著作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作品的作者对作品享有著作权,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非常普遍的,那么著作权侵权实施地是指哪些?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侵权实施地是指哪些

  著作权侵权的实施地是指实施侵权行为所在地,著作权人可以向著作侵权实施地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著作权侵权实施地是指哪些

  二、著作权侵权的种类

  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

  三、著作权侵权该如何认定

  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认定原、被告作品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方面也有过成功的案例。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著作权侵权实施地是指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著作侵权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可以向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起诉。而侵权这实施地是指实施侵权行为的所在地。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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