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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权与发表权的区别

2021-03-1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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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当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十分重视的,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分类有很多,其中发行权和发表权都属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任何侵犯发行权和发表权的行为都要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发行权和发表权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有关发行权与发表权的区别的内容。

  一、什么是发行权

  发行权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上的发行权是指作者所享有的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以出售、赠与和散发等方式发行自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便是采纳了发行权的狭义概念。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6项规定: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广义上的发行权概念在狭义发行权概念的基础上还包括了出租、出借等权利,其是指权利人通过销售或其他转移所有权的方式或者通过出租、租借、借阅等方式,将作品的复制件或原件提供给公众的权利。

发行权与发表权的区别

  二、什么是发表权

  发表权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司法实践中,尽管作者未将作品公之于众,但有下列情形的,推定作者同意发表其作品:

  1、著作财产权转移应当推定作者已经行使了发表权。发表权通常不可能单独行使,需要和其他著作财产权的任何一种一起行使。

  2、作者许可他人使用其未发表的作品,

  3、作者将其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享有展览权,展览行为必然附带发表,所以推定已经行使了发表权)

  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具有专属于作者的性质,不能转让和继承。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这种规定的言外之意显然是,凡作者明确表示不准发表的作品,作者去世后的著作财产权保护存续期间,他人不应违背作者意志发表;作者生前对作品发表与否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推定其同意发表,可由其著作权继承人在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内行使。

  作为一种著作人身权,发表权有保护期的限制。、

  三、发行权与发表权的区别

  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只能为作者享有;而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并且不仅仅为作者享有。

  相关法律依据:

  1、《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发行权与发表权的区别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表权和发行权都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发表权仅仅只能由作者享有,而发行权可以被其他主体享有。如果您对发行权和发表权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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