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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秘密保密期限

2021-03-1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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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每个公司都是有自己是商业秘密的,这些机密如果被泄露出去的话,很有可能导致本公司的运营出现问题,所以很多员工入职之后是需要签订保密协议的,那么我国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是多久?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素有什么

  1、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有四个,即:

  (1)不为公众知悉(秘密性);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

  (3)实用性;

  (4)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

  2、《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就是对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

  商业秘密具有三个要件,不为公众所知悉、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该信息具有竞争优势。

我国商业秘密保密期限

  二、我国商业秘密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都负有保密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三、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1、对企业职工加强保密宣传教育,让他们知道商业秘密对企业的重要性,必要时还可以发放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知识的手册,反复宣讲,强调职工的保密义务,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保密的意识。

  2、要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根据要求保密的对象,可分为对物的保密和对人的保密。

  (1)对物的保密制度又包括厂区或生产区域的保密、生产设备、过程的保密、对原材料、模具的保密、对文件的保密、对计算机的保密以及对废弃物的保密等。

  比如限定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范围,如将商业秘密的一道工序或者一个配方分解成若干部分,只让其雇佣人员接触其必须完成任务的一部分,不让其接触其他部分等。

  (2)对人的保密制度则包括外来人员的驻留保密、内部人员保密管理、退离休职工清退资料的保密管理等。相应的对上述内容均应当制订相应的保密制度。

  企业制订的保密规章制度产生劳动法上的效力,在制订时应当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即通过企业工会或者通过征求员工的意见。同时,制定出规章制度后,还要向员工公示,即向职工传达,使员工知悉。公示的方法包括召开职工大会公布,或者在企业的宣传栏中张贴公示等,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达到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

  3、做好商业秘密的物理保护措施是对外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有效步骤。建立和设立商业秘密保护等级,加强相关保密文件的技术保密程度,增加泄密难度与风险都是企业必须着手处理的事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我国商业秘密保密期限"等相关法律知识。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具体可以双方协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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