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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包括哪些

2021-03-16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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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与他人进行一些合作关系的时候,比如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技术或者经营方面的合作等等,我们都会发现合同上面有写了不得泄露商业秘密的内容,但是一般也没有详细写清范围,于是很多人不会太清楚或者由于一时疏忽就泄露了出去了,今天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商业秘密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商业秘密包括哪些

  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技术信息 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在国际贸易中往往被称为Know-How。

  2、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等。 商业秘密包括生产领域的秘密和商业领域的秘密。

商业秘密包括哪些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多种形式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所谓以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通常指行为人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优惠条件,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采取威胁、强迫手段,使他人在受强制的情况下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非法手段。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所谓披露,是指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露或向不特定的其他人公开,使其失去秘密价值;所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是指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形。需要指出的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如果将该秘密再行披露或使用,即构成双重侵权;倘若第三人从侵权人那里获悉了商业秘密而将秘密披露或使用,同样构成侵权。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合法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可能是与权利人有合同关系的对方当事人,也可能是权利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知情人,上述行为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单位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擅自公开,或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即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知悉其为他人的商业秘密,并明知或应知系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依然获取、使用、披露该秘密,所以法律将这种行为也作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来对待。

  三、商业秘密罪怎么量刑

  1、《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2、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3、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秘密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商业秘密简而言之就是具有实用性、经济利益,受权利人保护的重要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大类别,我国已经把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纳入了《刑法》,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罚款、有期徒刑的惩罚,建议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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