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法律问答

2014年7月我向别人担保,到期没还,现在她的房子被别人拍卖了。我担心她在拍卖后不会归还180000的信用社资金。我有什么办法可以取消或拒绝担保呢?

拍卖
2022-09-25 21:0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
  • 依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担保人依照约定或法定的事由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自该通知书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对方当事人有异议的,在约定异议期间内,没有约定的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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