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法律问答

您好我还在公司上班的,招聘面试的情况下没说,我工作十几天后离职了,到发放工资的情况下说沒有满一个月,薪水递减,我能做什么才可以维护保养我的利益。

2020-12-01 08:3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资在第三个月发放属于违法,如1月份工资在3月份发放就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之内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如是离职结算,劳动者在做好工作交接后15日内和企业结清工资。
  • 你好,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期内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 你好,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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