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法律问答

我儿子在单位工作了5年,是公司的正式员工,这期间向公司请假,公司没有请假,没有上班,前几天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本人没有签字,本人还是想回到原来的公司,能和公司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怎么协商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17 08:1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 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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