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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诉案件受理期限

2021-05-15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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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上诉,指的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但法律对于上诉的期限也是有做限制的。那么刑事上诉案件受理期限是多久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上诉案件受理期限

  1、不服法院判决的上诉是10日,不服法院裁定的上诉是5日,从接到法院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刑事诉讼法229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从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向检察院提出抗诉。

  2、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可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在提出申诉的时候,对判决、裁定的执行不能停止。

  二、刑事上诉状的上诉主体包括哪些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一审的判决、裁定(包括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裁定)提出上诉,具有平等的上诉权。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辩护人和近亲属的上诉必须经被告人同意,且应该以被告人的名义提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如果被告人既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部分的被告人,也是附带民事部分的被告人,那么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既可以对刑事部分上诉,也可以对附带民事部分上诉;而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不能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如果被告人仅是附带民事部分的被告人,那么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刑事上诉案件受理期限

  三、刑事上诉状有哪些注意事项

  可以上诉的裁定法律有明确规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

  在中国,民事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其中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的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刑事裁定主要用于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也用于减刑、假释、驳回自诉等实体问题。行政诉讼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以驳回起诉、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以及其他由裁定解决的事项。裁定书一般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需记入笔录。第二审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第一审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刑事上诉案件受理期限”的相关法律知识,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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