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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询系统怎么用邮件

2021-03-29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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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本身也是可以进行立案的,但是法院立案的刑事案件比较少,但是民事、行政案件就很多了,这些案件都是可以进行查询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立案查询系统怎么用邮件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立案查询系统怎么用邮件

  立案查询系统尚不能用邮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询问对方或法院传票通知。

  2、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对方名字、身份证号码或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

  3、到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上查询(要求有开通此服务)进度。

  4、各地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精神,提高办案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已经建立人民法院网路诉讼服务中心。法院服务平台上获得全新的诉讼服务。群众首先可获得诉前服务,主要包括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常用文书下载、支付诉讼费用等服务;其次是诉中服务,主要包括在线立案预约、案件进展查询、网上提交诉讼、提交证据等服务;最后是诉后服务,主要包括诉后庭审内容点播观看、证物观看等服务。

  同时,公众还可以通过庭审直播网在线实时观看整个庭审过程,在整个平台公众还能获得法庭裁判文书公开、诉费计算器、来访指南、法庭指引、在线咨询等附加服务。

  5、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可以通过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网路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查询。

立案查询系统怎么用邮件

  二、法院立案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登记立案:

  (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二)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三)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被害人告诉,且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四)生效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属于受申请人民法院管辖的;

  (五)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作出的赔偿、复议决定或者对逾期不作为不服,提出赔偿申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立案:

  (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

  (二)诉讼已经终结的;

  (三)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四)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

  三、法院立案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立案查询系统尚不能用邮件,可以通过询问对方或法院传票通知,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对方名字、身份证号码或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立案查询系统怎么用邮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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