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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立案意味着什么

2020-07-2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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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公司里面出现的劳动争议的时候,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保护合法权益的,那么在自己向劳动局提出了请求之后接着就是劳动局立案,那么劳动局立案意味着什么?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劳动局立案意味着什么

  劳动局立案意味着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接下来就会通知被申请人进行调解或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因此,律师建议在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时,应明确自己的仲裁请求,避免产生因仲裁请求不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而被决定不予受理的尴尬局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局立案意味着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立案的含义

  立案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应予受理的,应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应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劳动局立案意味着什么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局立案意味着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接下来就会通知被申请人进行调解或仲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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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关于讨要个人工资请,问在劳动局立案后多久能解决。
如果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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