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19-09-30 09: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约定管辖也就是协议管辖,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但是约定管辖并不是不受限制的,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约定管辖才是有效的。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相关知识。

  一、约定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二、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约定管辖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无效;

  2、约定管辖的约定不明确的无效;

  3、约定管辖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无效;

  4、合同中约定既诉讼又仲裁,供合同双方选择的条款无效;

  5、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合同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达成的管辖协议无效;

  6、约定管辖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无效;

  7、其他被人民法院确认为协议管辖无效的。

  三、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管辖应当是当事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对管辖法院的选择,不合法的约定是无效的。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157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