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非法占地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3-05-23 14: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省政府通报济南12月3日讯记者今天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向社会通报全省5起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省政府的通报指出,这5起土地违法案件,在国家实施严格土地管理政策和多项专项行动正在开展的情...

  省政府通报济南12月3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向社会通报全省5起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省政府的通报指出,这5起土地违法案件,在国家实施严格土地管理政策和多项专项行动正在开展的情况下顶风作案,造成大量耕地甚至基本农田被毁坏的严重后果,损害了国家的整体利益,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破坏了国家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通报要求,各级政府对发现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依纪对人对事处理到位。省政府将不定期地公开通报各市典型土地违法案件,各市也要公开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对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要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

  这5起案件是:

  山东鲁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以租代征”违法占地案

  2005年6月9日,山东鲁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市长清区五峰山街道办事处北宋庄村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赁该村集体土地建设办公室、车间和厂房,实际占用该村集体土地(基本农田)13.84亩,现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10月26日立案调查,2006年12月19日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2007年1月26日将土地违法责任人山东鲁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房玉刚、北宋庄村村委主任房玉新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现两人取保候审。

  汶上蒙牛现代牧场有限公司圈占耕地案

  2006年5月25日,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关于汶上蒙牛现代牧场有限公司万头奶牛养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06年6月18日,汶上蒙牛现代牧场有限公司向汶上县政府提出用地申请,汶上县政府于2006年7月17日批准该项目使用原汶上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闲置的存量建设用地57.88亩,用于建设办公楼、职工宿舍及其他生产附属设施。2007年3月15日,汶上县国土资源局在动态巡查时发现该公司圈占郭仓乡沙沟村、续村、徐堂村基本农田465亩建设奶牛养殖场,并将部分地面硬化,违反了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违法占地。2007年4月19日,汶上县国土资源局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4月20日,将公司法定代表人茹小军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月30日,汶上县纪委对该公司违法圈占基本农田负有重要责任的郭仓乡乡长张淑星给予留党察看2年处分。

  山东禹城强能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06年6月,山东禹城强能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与禹城市市中街道办事处西李泉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用西李泉村耕地85.38亩(属建设预留地),租期30年,租金为每年每亩1800元,2006年7月一次性将第一年的租金153684元交付给西李泉村,并全部分发到户。山东禹城强能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平整土地并圈起院墙,2007年3月开工建设。现已基本建成,建设厂房4000平方米,场地硬化1500平方米。2007年6月23日,禹城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山东禹城强能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并处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共计150.24万元)。2007年6月20日,禹城市市中街道办事处党委给予西李泉村主持村党支部工作的副书记李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西李泉村村委会主任李四河被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6月28日,禹城市监察局对山东禹城强能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招商单位禹城市建设局局长齐长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莱西市青岛顺天铁粉加工厂非法占地案

  2005年3月,莱西市河头店镇李家泊子村与青岛顺天铁粉加工厂签订协议,将位于莱西市河头店镇李家泊子村南的耕地44.7亩非法出租给青岛顺天铁粉加工厂建堆料场,出租期限为3年。2005年3月,青岛顺天铁粉加工厂未经依法批准占用河头店镇李家泊子村耕地44.7亩用于原料堆放,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莱西市国土资源局对青岛顺天铁粉加工厂的非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59.63万元。该案当事人青岛顺天铁粉加工厂经理隋晓东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烟台开发区热力总公司违法用地

  建设第三热源集中供热项目案

  2005年7月29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总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古现街道办事处邱家村、西臧家村集体建设用地210.7亩建设第三热源项目。2006年3月开工建设,年底即建成供热。2006年8月10日,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对烟台开发区热力总公司第三热源项目进行了立案调查,2006年9月12日烟台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烟台开发区热力总公司非法占用的土地按15元/平方米处以罚款,总计300.52万元。2006年9月18日,中共烟台市纪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给予烟台恒源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臧立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287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