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伪造的假介绍信、假工作证、假身份证进行诈骗活动,是当今人们应该警惕和防范的诈骗行为之一。日前,金寨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阮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阮某于去年10月多次携带伪造的介绍信、工作证等证件到金寨县斑竹园镇、沙河乡、古碑镇等地,以委托代售饲料返利的方法骗取被害人信任,先后骗取屈某、宋某等人现金2640余元。法院审理认为,阮某使用伪造证件,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刑法》第266条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