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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吨假碘盐流入市场!制假售假怎么判刑?

2018-07-25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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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牟取暴利,一些黑心商贩竟然铤而走险,干起食盐造假的不法勾当,数量高达30多吨。经长沙市雨花区法院一审判决,蒋某等人均因犯非法经营罪获刑。其中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找法网小编立即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蒋某等人在生产窝点使用江西某公司出品的精制盐为原料,生产假冒注册商标某牌加碘食用盐,并雇用戴某、李某、李某某对精制盐变更包装,雇用曾某向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区、岳麓区及长沙县等地多家粮油店送货。找法网为您整理了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处罚等相关内容。

  一、非法经营罪的认定

  1、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二、非法经营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上文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了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处罚等相关内容。根据非法经营罪的规定,蒋某等人在生产窝点使用江西某公司出品的精制盐为原料,生产假冒注册商标“雪天”牌加碘食用盐,多达30多吨,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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