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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

2015-08-3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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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最高法提醒广大青少年,不能轻信通过网络结识陌生人,不能在网络上透漏个人信息,更不能孤身和网友见面,以免造成人身危险。同时,也提醒未成年人的父母,不仅要把握好自己,正确利用网络,也要引导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正确利用网络,净化网络朋友圈,关注未成年子女的社交圈,时刻注意防患于未然,确保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今天上午,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及成年人强奸、故意伤害、故意杀人、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等罪名的八个案例。其中,因网络聊天引发的犯罪有四起。

  这八个案例包括:王先华强奸7岁继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案;继母曾冰因三岁继女洗澡哭闹,故意伤害致其死亡,终审被判十二年案;刘燕因怀疑五岁儿子偷拿家里的钱将孩子打死被判十年案;刘琴因网络结识的倪某某不愿意离婚与其结婚,心生怨恨,网络雇佣杀手用硫酸泼倪某某8岁女儿,造成孩子重伤甲级、二级伤残,刘琴被判处并执行死刑案;霍霖祯通过网络聊天诱骗方式强奸25人,被判处并执行死刑案;靳学勇通过网上QQ聊天引诱未成年人故意杀人,被核准死刑案;邵建通过网络聊天引诱,对未成年被害人非法拘禁、强奸案;范刚等强迫劳动案。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伟新介绍,这8起案件是从全国各地近百件案件中筛选出来的,希望借此提高中小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告诫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同时警示社会各界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保护。

  最高法提醒广大青少年,不能轻信通过网络结识陌生人,不能在网络上透漏个人信息,更不能孤身和网友见面,以免造成人身危险。同时,也提醒未成年人的父母,不仅要把握好自己,正确利用网络,也要引导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正确利用网络,净化网络朋友圈,关注未成年子女的社交圈,时刻注意防患于未然,确保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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