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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破获QQ盗号系列诈骗案

2012-12-18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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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针对QQ诈骗案件的特点,警方提示首先应防止QQ号码被盗,在QQ上与陌生人聊天时,不要点击对方发来的任何图片或链接,且在QQ聊天中,如果涉及到金钱、财物、个人隐私、各类秘密等方面的内容一定要慎重。

  从北京市东城警方了解到,东城警方近日成功破获了一起冒充QQ好友实施诈骗案,并首次成功将提供盗取QQ号码服务的“黑客”抓获归案。据了解,“黑客”嫌疑人黄某通过注册网站公开销售QQ盗号木马程序,诈骗团伙购买该程序后,黄某还将为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2011年7月3日,吴女士报案称,有人骗子冒充他儿子李某,通过QQ诈骗钱财。原来,李某长期在国外工作,平时常用QQ与在国内的女友赵某联系。一天,赵某忽然收到“李某”通过QQ发来的一段视频,视频上显示李某正在电脑前与她打字聊天。在视频中,“李某”说他有一个同事在国内的家人生病,急需用钱,希望赵某给对方汇点钱。得到这一消息后,赵某迅速将“李某”的要求转给了吴女士,吴女士随即按照“儿子”的要求向指定账号内分两次汇去了5万元。可汇完钱后,吴女士感觉有点蹊跷,结果与国外的儿子一联系发现,根本没有此事。

  接到吴女士的报案,东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会同刑侦支队立即展开侦查,通过调查很快发现了盗取李某QQ号的犯罪嫌疑人踪迹,嫌疑人取款地点在广州,而盗取QQ号的嫌疑人则居住在广西省桂林市。

  9月3日,民警赶赴广西,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展开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就住在桂林市某小区的两套单元房内,共有9人,分为两个团伙。摸清情况后,民警立即实施抓捕,一举将涉嫌诈骗吴女士钱财的主要嫌疑人谭某等9人抓获,当场查获10台笔记本电脑、19个上网卡、9部手机、10张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据嫌疑人交代,谭某外号叫阿多,今年只有24岁,初中文化。今年4月起,他组织了屈某等4人共同进行QQ诈骗活动,诈骗成功后,他会按照一定比例或成功次数给私人分钱,同时也会不定期地给四人“开工资”。而与其同住一小区的另一团伙的主要嫌疑人,则都是谭某的广西同乡,也都干的是QQ诈骗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两个团伙的诈骗金额累计约在20余万元。

  据警方介绍,这两个冒充QQ好友实施诈骗的团伙,其主要的犯罪手法就是先冒充美女,用QQ与事主聊天,趁机录下事主聊天的视频。聊天过程中,这些“美女”会主动给事主发一个链接,而当事主点击该链接后,其电脑便中了木马病毒,当其再次上网登陆时,QQ号和密码就会被对方盗取。然后,嫌疑人便以事主的身份登陆QQ,用之前聊天时录下的视频,冒充事主本人与其亲友联系,编造理由诈骗钱财。本案中,民警在谭某的电脑内就找到了事主李某的视频文件,还发现了吴女士汇款的涉案账户记录。

  但是,诈骗团伙又是在谁的帮助下,轻易盗取QQ号和密码的呢?通过进一步的深挖,警方发现,嫌疑人所使用的木马程序来源于“狂人网络”,这个网站是一个专门提供木马盗号服务的网站,网站管理员为黄某。今年23岁的黄某于今年7月注册成立了收费网站“狂热网络”,公开在互联网上出售QQ盗号木马程序,凡是选择其木马程序的“客户”,黄某每月会收取100至300元不等的费用,并向其提供登陆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负责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据了解,黄某前后共获利4万余元,目前已经被东城警方抓获归案。这也是警方首次抓获QQ诈骗案利益链条中的“上家”——提供盗取QQ号码服务的“黑客”嫌疑人。

  针对QQ诈骗案件的特点,警方提示首先应防止QQ号码被盗,在QQ上与陌生人聊天时,不要点击对方发来的任何图片或链接,且在QQ聊天中,如果涉及到金钱、财物、个人隐私、各类秘密等方面的内容一定要慎重。如果遇到家人、朋友要求紧急汇钱的,一定要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多方面核实,确定真伪。此外,在视频聊天的过程中,也可以提出要求让对方回应,例如要求对方打个手势等等,如果骗子是截取视频播放,肯定不能作出正确的回应。

  据悉,目前,嫌疑人谭某、黄某等人均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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