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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息系统诽谤他人将被责令停机整顿

2013-10-1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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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新修订的《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近日获得通过。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利用信息系统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谣言,侮辱或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责令六个月以下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必要时依法吊销经营许...

  新修订的《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近日获得通过。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利用信息系统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谣言,侮辱或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责令六个月以下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必要时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取消相关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信息系统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下列信息: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煽动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或者交易、制造违禁品、管制物品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新修订的条例指出,单位和个人利用信息系统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上述内容,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六个月以下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必要时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取消相关资格;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人员,发现违法信息,应当先行保存有关记录,及时采取删除、停止传输等处置措施,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

  对于非法入侵的“黑客”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处以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社会各界对于条例修订给予极大关注。网民小季对记者倾诉:前不久自己和男友因感情不合分手,男友不甘心,反复纠缠无果,就在网络上给她造谣,她一度非常苦恼,夜里经常失眠,有时噩梦不断。小季说,今后再发生这种情况,她就可以依法维权了。网店店主小姚说,新修订的条例对网上经营更是利好, 以前雇用网络水军搞臭经营对手、客户通过发负面帖子威胁网上商家答应自己无理要求等行为,让许多网络营销商苦不堪言,新规净化了网络环境,使网上行为和现实行为一样有了严格约束,保护了每家网商的合法权益,以后可以放心地经营了。

  辽宁大学信息安全专家冯教授对记者说,新修订的条例对当前杂乱无序的网络环境来说是一剂猛药,非常及时。网络本应是信息社会的标志和优势,但是眼下的网络环境让公众哭笑不得,一方面离不开,一方面又“伤不起”。新规出台,终于将网络社会纳入法制化轨道,公众可以尽享网络带来的便捷,而不用再大呼“伤不起”了。冯教授最后强调,新修订的条例真正发挥好效力,还要靠广大网民和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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