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无锡南长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奸敲诈勒索案,吴某和方某使用欺骗手段,把马某骗至家中,发生性关系并拍下不雅录像进行敲诈勒索。南长法院依法判决,吴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方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马某是某KTV的服务员,吴某原是马某前男友的一个朋友,通过前男友与吴某在一家酒吧结识。今年1月中下旬的一天,吴某因为替人做担保人,而被担保人跑了,担保的2万元费用就落到了吴某的身上。晚上8点多,吴某找来方某商量怎么弄钱,两人在吴某家就想到通过拍女子裸照来弄钱的主意。
因为吴某认识的女子比较多,经过筛选后,两人就瞄上马某。吴某打电话联系马某,以支付嫖资5000元为诱饵,约马某到家中,因吴某未能先支付5000元嫖资,马某拒接与吴某发生性关系。这时原本在另一间房间的方某手持水果刀冲了出来,抓住马某的头发并持刀威胁等方法,强行将马某拉入卧室,逼迫马某同意发生性关系后,两人先后对马某实施了奸淫,并在过程中假装用手机拍下全过程,然后以传播所摄视频相威胁,向马某索要人民币5000元。凌晨4时许,马某以身上没有现金为由谎称要去银行取款,寻机脱离两人的控制,然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对两人作出上述判决。审理法官表示,近期类似案件的被害人的职业多为灰色行业。同时,法官也提醒女子外出要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以法律为武器勇敢的向罪犯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