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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队长带领2队员盗割使用中的电缆线触刑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2-12-18 21:16
导读: 24岁的山东人孙强(化名),是北京某通信公司手机信号覆盖系统安装工程队的队长。因其负责工程的通信电缆被盗,孙强带着手下的工程队员孙杰、王建(均为化名)等盗割邻近小区正在使用中的手机信号电缆为自己的工程所用,造成小区内手机用户无法正常使用手机。近日,北
24岁的山东人孙强(化名),是北京某通信公司手机信号覆盖系统安装工程队的队长。因其负责工程的通信电缆被盗,孙强带着手下的工程队员孙杰、王建(均为化名)等盗割邻近小区正在使用中的手机信号电缆为自己的工程所用,造成小区内手机用户无法正常使用手机。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分别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孙强、孙杰有期徒刑4年;判处王建有期徒刑3年。
2007年12月16日下午1点多,作为工程队长的孙强,带着队员孙杰、王建二人,经预谋后来到北京市丰台木樨园附近某小区,对小区电梯工谎称:他们是移动公司调试手机信号的,来检查32号楼电梯井中的信号电缆,已经和物业公司联系过了。电梯工不疑有他,并为他们打开电梯门。孙强等人进入电梯井内,拆卸、盗窃电梯井中正在使用的中国联通及中国移动的手机信号电缆等设施,影响了楼内及附近手机用户的正常使用,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人民币1090元。
两天后,孙强、孙杰、王建伙同贾某(另案处理)经预谋后,再次来到该小区北区2号内,采用同样的手段拆卸、盗窃电梯井中的中国联通及中国移动的手机信号电缆等设施,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人民币4594元。因电梯工肖师傅发现孙强4人拆卸电缆线、形迹可疑,便报告物业并协助保安将孙强等4人带到保安办公室。此时,孙强等人谎称他们是检查信号电缆线的,而拆下来的信号电缆线都是坏的,要回去更换新线。但当小区保安要求他们出示工作证及联系所属公司时,孙强等人再也无法伪装下去了。因为小区的手机信号覆盖系统由专门的公司负责维护,其工作人员维护时都随身携带工作证。小区物业当即报警处理。
庭审过程中,孙强、孙杰、王建对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没有提出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强、孙杰、王建无视国家法律,盗割正在使用的电缆线,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应予处罚。鉴于孙强、孙杰、王建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故均酌予从轻处罚。根据各被告人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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