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染上毒瘾无力自拔,35岁的女青年张某先后3次被强制戒毒、3次被劳动教养,为了筹措吸毒资金,她不惜铤而走险,出手盗窃,近日,她被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张某上世纪90年代染上毒瘾后,就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为此她先后被强制戒毒2次,劳动教养3次,但她一直无法摆脱毒魔的控制,陷入了“吸毒—戒毒—复吸”的恶性循环。
2009年8月8日,刚刚结束二年九个月劳动教养生活不到半年的张某在焦作市新华街某便民商店打电话时,看见店主史某找完其他顾客钱后随手将装钱的腰包放在货架下,遂起了盗窃的念头,她借故再次打电话,并趁店主史某及家属不备,将腰包快速藏于自己的衣服内盗走,包内的现金920元被其用来购买毒品吸食。2009年9月,张某又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戒毒期间,她主动向干警供述了盗窃事实。
解放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现金9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系自首,遂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