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女子与丈夫关系不好,就离家到安福务工,在务工期间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本地人李某交往,该女子多次承诺与李某结婚而问李某要钱。1月11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2月至2009年8月,被告人陈某某化名陈雪莲,隐瞒已婚生子的真相,以谈朋友的名义同李某某交往,并谎称订婚和母亲有病需要钱用,共骗取李某某现金1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隐瞒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