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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了看守所能见吗

2021-08-04 15: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作为一个好公民,一定要知法、懂法、并守法,如果触犯了国家刑法,国家法律是会依法给予严惩的,公安机关也会立案进行调查并会进行刑事拘留,进行刑事拘留时家属是不能见面的,那么,判刑了看守所能见吗?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判刑了看守所能见吗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按规定家属可以会见罪犯,但执行书送达看守所后很短的时间内就会将罪犯送入监狱,所以看守所一般不会安排会见。当然,如果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看守所会按规定安排会见。

判刑了看守所能见吗

  二、免于刑事处罚要哪些条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的除外);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三、刑事处罚有哪些种类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处罚有两大类,即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内的人身自由,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死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

  2、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

  (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判刑了看守所能见吗的内容,判刑了之后,罪犯是可以和家属见面的,但是如果是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则一般会被送往监狱,家属可以在监狱与其见面,申请探监,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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