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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由谁执行刑罚

2019-09-30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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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犯罪行为,刑罚都规定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制度。严重的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有期徒刑也是大众比较了解的刑事处罚的方式,它会限制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在一定期限内对其进行关押。有期徒刑由谁执行刑罚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相关知识。

  一、有期徒刑由谁执行刑罚

  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有期徒刑由谁执行刑罚

  二、有期徒刑的刑期

  1、《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

  《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有期徒刑由谁执行刑罚”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期徒刑是一定期限内将犯罪分子关押在法定场所,接受劳动教育和改造的一种刑罚方式,也是目前最为普遍的刑罚方式,对犯罪分子有一定的威慑力。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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