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缓刑的区别】
缓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适用制度,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缓刑与取保候审的主要区别在于:
1、程序不同,取保候审还没有经过法律宣判,有可能免于刑事责任(服刑),缓刑是已经经过法律程序宣判。并有根据法律规定的刑期。
2、行部门不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法院宣判和服刑部门(监狱)执行。
两者有根本的区别在于取保候审适用于未决犯,缓刑则适用于已决犯。犯罪嫌疑人(未决犯)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