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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什么意思?管制的期限多久

2022-05-0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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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用社区矫正的方式,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一般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属于较轻的刑罚种类。处于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原单位或者居住地进行劳动,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支付劳动报酬。管制期满的,执行机关要向本人和所在地的群众,宣布管制解除。

管制是什么意思?管制的期限多久

  一、管制是什么意思?管制的期限多久?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管制是什么意思?管制的期限多久 

  二、管制的特征有哪些?

  (一)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二)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三)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三、管制与拘役的区别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三)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管制其实是对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自由的刑法方法,管制也是有其规定的期限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管制是什么意思?管制的期限多久”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刑事辩护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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