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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卡非法套现罪量刑标准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1-06-10 17:57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犯罪分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以各种方式进行违法犯罪。有些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等方式恶意透支,或者是利用储蓄卡非法套现。那么,储蓄卡非法套现罪量刑标准是?现在就跟着找法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储蓄卡非法套现罪量刑标准

  新司法解释出台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可判3年刑。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式恶意透支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储蓄卡非法套现罪量刑标准

  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为进一步打击信用卡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5日公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相关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明确了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一系列疑难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信用卡产业高速发展,信用卡犯罪活动日益增多,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特别是一些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信用卡虚假申请、信用卡诈骗和信用卡套现等活动已发展到公开化、产业化的程度。

  200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五)》,增加规定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修改了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储蓄卡非法套现罪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新司法解释出台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可判3年刑。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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