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窃取本人已被依法扣押的财物,或者偷回本人已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者保管的财物,以致他人因负赔偿责任而遭受财产损失的,以盗窃罪论处。刑法所特殊保护的物品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如武器弹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盗窃上述物品的,应作为其他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