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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2021-09-15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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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在由于我们国内互联网的发展迅速的情况下也导致了网络犯罪的高发,甚至于很多的国家公民的信息都暴露在了犯罪分子的眼皮子下面,所以对于社保也新出了一系列的诈骗案件。那么,社保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社保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社保资金诈骗可以定性为诈骗罪,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诈骗罪金额达到二千以上的,达到数额较大,可以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社保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二、社保诈骗的手段

  社保诈骗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还是有很多人疏于防范,屡屡上当受骗。为此,警方对各种社保诈骗案件进行了梳理,总结出四类最常用的社保诈骗手段,提醒广大群众注意甄别,加强防范。

  1、以领取社保补贴为名义发送短信,诱惑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拨打“社保机构”的电话咨询,然后诱骗身份证号码及银行账号实施诈骗。

  2、以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欠费被冻结为名,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引诱参保人员利用自动取款机进行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3、冒充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优惠”的参保政策为名,通过电话诱骗参保,到银行转款实施诈骗。

  4、假借社保经办机构名义,伪造虚假文件向参保单位及个人发放,以社保基金账户变更为名,要求参保单位和个人预交社保费,直接将资金转入某银行账户实施诈骗。

  三、社保卡丢了怎么办

  预挂失后可办理正式挂失与补新卡手续(正式挂失后不能撤销)。补卡时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此时,工作人员会开具一张《领卡证明》。如果在补卡期间生病,则可拿着《领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手工流程报销。

  单位补办:企业单位人事部都会提供补卡的便捷通道,当社保卡弄丢了的话,第一时间联系你的公司的行政部(人事部或人力资源部),向他们说明丢卡的情况,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个人补办:参保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当然有的地方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材料)去政府办理社保卡的部门,说明补办的情况就可以了。当然了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办事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社保诈骗罪的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社保资金诈骗可以定性为诈骗罪,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诈骗罪金额达到二千以上的,达到数额较大,可以立案追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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