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祸起公交抢座位 故意伤害自首获缓刑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2-12-18 21:19
导读: 只为抢个坐,两人由口角发展成打斗,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被告人单某于今年4月9日17时许,在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347路公交车上,因争抢座位与被害人薛某发生口角,后用拳头将薛中华面部打伤,经法医

  只为抢个坐,两人由口角发展成打斗,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被告人单某于今年4月9日17时许,在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347路公交车上,因争抢座位与被害人薛某发生口角,后用拳头将薛中华面部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被告人单某在庭审中未提出异议,并有书证辨认笔录、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北京同仁医院诊断证明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收条、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到案经过证明材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西城法院认为:被告人单某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人轻伤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单某犯故意伤害罪成立。鉴于被告人单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且当庭能够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037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祸起公交抢座位 故意伤害自首获缓刑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刑事辩护问题
祸起公交抢座位 故意伤害自首获缓刑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