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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玩城不盈利疑人动手脚 老板带人殴打拘禁并诬陷

2012-12-1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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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开门做生意哪有稳赚不赔的,店里不盈利,怀疑别人动手脚就将人非法拘禁。8月1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拘禁他人案件,判处被告人李斌有期徒刑七个月。李超(另案处理)在巩义市新兴现代城三楼开了一个电玩城。电玩城平常都交由弟弟李斌管理,自己平常在外

  开门做生意哪有稳赚不赔的,店里不盈利,怀疑别人动手脚就将人非法拘禁。8月1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拘禁他人案件,判处被告人李斌有期徒刑七个月。

  李超(另案处理)在巩义市新兴现代城三楼开了一个电玩城。电玩城平常都交由弟弟李斌管理,自己平常在外忙别的事情。由于李超不怎么露面,大家都以为李斌是老板。张明(化名)是电玩城内的常客,喜欢玩“赌博机”,每次都是四五个人,接连下来一共赢了两三万块钱。因为他们几个人让电玩城一直亏损,李斌怀疑张明几人从中做了手脚套电玩城的钱。于是李斌找哥哥李超商量着问张明把钱要回来,哥哥李超也同意并说让李斌联系张明,他负责找人收拾他,想办法把钱要回来。

  2011年3月20日15时许,李超带了四五个人来到电玩城,说一切都安排好了,让李斌把张明约出来。因为张明之前在电玩城赢的钱没有清完,李斌就以此为借口让张明到电玩城来。张明来到电玩城,李斌给李超指了指,张明发现势头不对扭头准备跑,李超几个人上去拉住他打了一顿,又强行把张明拉上了车带到石家庄河边,向张明要钱。因为张明一直到天黑弄不来钱就又被李超打了一顿,到晚上22时许,李超看张明弄不来钱,就以张明盗窃将其送到偃师市公安局山化派出所。

  巩义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斌结伙采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转自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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