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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悔改再盗窃 聋哑盗贼“三进宫”

2015-05-15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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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聋哑人,他们生活在无声的世界里,身体虽然有残疾,但心灵应该是健全健康的。任何人想通过不法手段不劳而获,都终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先天聋哑的闻某,“二进宫”后仍不知悔过,刑满释放后又向公交车上的人群伸出了“罪恶的黑手”,近日,宣州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判处被告人闻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先天聋哑的闻某,没有因为自身的缺陷而奋发努力,而是三番两次触犯法律底线。2010年7月7日,闻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3年6月3日,闻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但是,闻某并未接受教训。2014年12月27日13时许,闻某从宣城市区一公交站乘坐公交车。闻某发现管女士手上拎着一个皮包,包口敞开。途中,闻某趁管女士不备,用袋子挡住管女士的视线,窃取其包内携带的“SATCHi”牌钱包一只(价值280元),钱包内有现金800余元。当公交车到达站台时,闻某下车后逃离。

  2014年12月24日,闻某在公交车上,趁着人多拥挤,就挤到一中年女子身旁,将其挎包中的500元窃取,随即下车逃离。

  2014年12月27日,闻某在公交车上,趁着人多拥挤,从一男子上衣口袋里偷走140多块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交车上多次盗窃车上乘客的财物,价值1080余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闻某是又聋又哑的人,具有累犯、坦白、聋哑等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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