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两人偷挖桂花树被判盗窃罪

2015-01-19 21: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擅自偷挖他人一棵桂花树,两被告人法庭受审。1月16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董某香二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两被告人犯盗窃罪,免予刑事处罚。董某香从事苗圃经营,董某华系其雇员。2014年1月,董某香驾...

  擅自偷挖他人一棵桂花树,两被告人法庭受审。1月16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董某香二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两被告人犯盗窃罪,免予刑事处罚。

  董某香从事苗圃经营,董某华系其雇员。2014年1月,董某香驾驶小车搭载董某华,带着工具到户外采集树苗。在一座山的半山腰上,看到一棵桂花树,董某香说这棵树是野生的,把它挖回去种植。于是,两人一起回到车上拿工具,开始挖这棵桂花树。后来被该树主人肖某发现,要求两人赔偿,经协商未果,双方发生争执。后肖某兄弟打电话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香、董某华使用破坏性手段盗挖树木,经鉴定该桂花树价值达四万元,已经构成盗窃罪。由于两被告人盗窃未遂,又能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综合考虑两被告人系初犯、偶犯,遂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168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