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化名)今年才19岁,因为年纪小,之前两次偷钱都获得了原谅。可惜这姑娘没有痛定思痛、以此为戒,终于有了第三次,也终于要受到刑事处罚,在人生记录上留下不光彩的一笔。
近日,王丽因为盗窃罪被天元区检察院提起了公诉,检察官介绍,王丽第三次盗窃得手之后,为了不引起受害者的怀疑,她表现得相当真诚,甚至还主动揽了一部分责任上身,表示愿意赔偿一部分。
19岁的王丽本来在一养生馆工作,今年6月初的一天,她趁工作便利悄悄拿了一位顾客的300元钱。后来顾客告诉了养生馆赵老板。赵老板了解情况之后就锁定了王丽,于是找王丽谈话,推心置腹几个小时,王丽似乎也受到了感动,她承认了自己的盗窃300元钱的事情,而且一并承认了两天前自己在前台柜子里偷了200元钱。
赵老板没有报警,他只是希望小姑娘能认识到错误、以后不再犯,为了表达诚意,王丽写了保证书,赵老板从王的工资里扣了500元,觉得这事儿就了结了。
没想到一个月还没有过完,王丽就故技重施了。7月6日晚上,王丽和一个朋友在酒吧玩耍,王丽借了朋友的手机打电话,用完之后就放在了卡座的台子上。朋友的手机是苹果5S,王丽用了一次后心里总是痒痒的,干脆,用手中的抱枕作掩护,又悄悄拿起手机塞进了裤腰带。
“我发现手机不见了,她还帮着找手机。”朋友彭某说,王丽当时表现得非常真诚,说是自己没有把手机放在安全的地方、间接导致了被人偷走,主动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过了几天,彭某想联系王丽协商赔偿事宜,却发现联系不上王丽。于是他回到酒吧调取监控,结果手机被盗的一幕完完整整地被监控视频拍了下来,下手的就是王丽。
经鉴定,王某盗窃的手机价值3860元。到案后,她赔偿了彭某4300元,并因盗窃罪被天元区检察院提起了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