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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踩点后姐妹盗窃8000元 三人均被判刑且处罚款

2014-09-2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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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姐夫到超市踩点,妹妹以购物做掩护,姐姐实施盗窃……看似只有电影里才出现的情节,在颍东区某超市真实上演。只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3名犯罪嫌疑人很快被抓获归案。近日,3人被颍东区法院认定犯盗窃罪...

  姐夫到超市踩点,妹妹以购物做掩护,姐姐实施盗窃……看似只有电影里才出现的情节,在颍东区某超市真实上演。只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3名犯罪嫌疑人很快被抓获归案。

  近日,3人被颍东区法院认定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1万元。

  有“福”要同“享”

  姐姐拉妹妹去盗窃

  小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和小红是一对80后夫妻,两人在颍东区某小区生活。2011年,小红因盗窃罪被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后经减刑刑满释放。回家后,小红没有工作,老公也无业在家,两人生活十分拮据。

  缺钱时,两人便想着怎么弄点来钱快的“生意”。今年2月份的一天,小刚跟小红提出去踩点,找合适的地方偷东西。此时,姐姐想起了妹妹小花,她跟丈夫说要带着妹妹一起“发财”。

  夫妻俩来到妹妹家,提出一起去溜溜。小花问“溜”什么?小刚说得更明白了些,“看看能不能弄点钱”。见小花没有反对,3人驾车外出。在车上,小刚还指点小花说:“你不会干,你负责吸引人家注意力,让你姐去拿钱。”

  随后,3人来到颍东区某超市购物。付账时,三人注意到收银柜台里有大叠现金。“就是这里,有很多钱。”随后,小红和小花再次进入超市。在超市内,小花以购买物品需要咨询为由支开收银员,小红迅速将放在超市柜台内的8000元现金盗走。之后,3人驾车离开。

  3人到安全地点后,姐姐给妹妹4000元,她与小刚分得4000元。

  有难不同当

  姐夫称对盗窃毫不知情

  看似天衣无缝的配合,却被监控全程录下,3人没几天就被抓获归案。面对询问,小刚却一口否认,称自己进入超市只是购买东西,并不是踩点,他对姐妹俩盗窃超市现金一事毫不知情。

  姐妹俩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请求从轻处罚。根据姐妹俩的供述、超市监控录像等证据,足可认定该案系小刚提议,并由其负责踩点、接应。

  颍东区法院审理后认为,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小刚提议盗窃,并由其负责踩点、接应;姐姐小红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妹妹小花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退出赃款,可从轻处罚。综合其他情节,最终法院判决3人犯盗窃罪,分别判处小刚有期徒刑十个月、小红有期徒刑一年、小花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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