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沉迷捕鱼机,浙江衢州男子汪某贪念作祟下将黑手伸向了自己的亲人。在盗走奶奶万某两张存有1万4千元存折后,因为发现无法直接取款,汪某又当即折返骗取奶奶身份证用于取款,并在此后数日内在捕鱼机上大肆挥霍。9月22日,记者从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汪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7000 元。
2014年3月3日,80岁高龄的老人万某发现藏在卧室内衣柜里的两张存折被盗,立即报警。
等万某报案后回到家中,孙子汪某便上门“探望”,汪某表示,为了尽一份孝心,特意给奶奶买了一份保险,因此需要借用万某的身份证。被孙子孝心感动的万某不疑有他,立即将身份证交给了汪某。
3月4日上午,担心存折被盗取的万某在儿子的陪同下前往银行查询,但银行随后告知他们,两笔存款在3日下午便被取走。银行调取出取款签名时,两人才发现,取款人落款处赫然写着汪某的姓名。
得知自己被孙子盗窃且欺骗的万某在伤心之余还是为孙子担心不已,深恐孙子在轻易获得了如此一笔钱后从此“沉迷”盗窃。
万某表示,为了防止孙子以后偷到其他人头上,希望法律能给孙子一些必要的教训。
3月10日,警方在衢州一家酒店门口将汪某抓获,据汪某交待,由于自己囊中羞涩无力支付“捕鱼”费用,希望向奶奶要一些钱用于花销。但当自己在3日赶至奶奶家中时,因为奶奶不在,一时冲动之下便盗走了奶奶的存折,而此后的行骗也是因为在初次取款时被银行告知,需要提供两人身份证才能取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汪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及时退赔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遂依法判处罚金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