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偷掰地里玉米棒盗窃罪名入牢房

2014-09-09 11: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封丘一古稀老汉到地里偷掰玉米棒,换钱得了100元,近日一审被判盗窃罪,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只是掰个玉米棒,就受到这么重的处罚,到底亏不亏?被告人樊某是封丘县XX乡农民,今年62岁,因犯盗...

  封丘一古稀老汉到地里偷掰玉米棒,换钱得了100元,近日一审被判盗窃罪,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只是掰个玉米棒,就受到这么重的处罚,到底亏不亏?

  被告人樊某是封丘县XX乡农民,今年62岁,因犯盗伐林木罪,2009年11月被封丘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此次樊某被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9月份,被告人樊某利用人力三轮车,分别到封丘县鲁岗乡祝店村、曹岗乡王马牧村、大贾村等地,盗窃即将成熟的玉米棒约200多斤,将玉米棒去皮后,分多次卖出,换取人民币100多元。经封丘县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被盗玉米的价值为21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虽然被告人樊某盗窃的只是土地里生长的玉米棒,盗窃的金额也只有100元,达不到“数额较大”最低起点“1000元” 的标准。但他在一年之内,五次到玉米地盗窃,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其犯罪构成不需要考虑是否达到盗窃数额标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最后,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樊某做出上述处罚。

  法官说法:所谓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有两个标准:一是数额较大,指个人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二是多次盗窃未作处理的应将数额累加计算。多次盗窃,指1年以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339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