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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车主在后备箱取东西 两男趁机盗走车内10万元

2014-06-06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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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儋州两男子陈某琼、陈某博趁车主到后备箱取东西之际,盗走车内10万元现金及财物。6月5日,海口龙华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陈某琼、陈某博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2013年10月,陈某琼(现年25岁,海南儋州...

  儋州两男子陈某琼、陈某博趁车主到后备箱取东西之际,盗走车内10万元现金及财物。6月5日,海口龙华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陈某琼、陈某博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

  2013年10月,陈某琼(现年25岁,海南儋州人)、陈某博(现年21岁,海南儋州人)共谋到海口市伺机盗窃。2013年10月22日21时许,陈某琼、陈某博驾驶一辆两轮无牌摩托车,来到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当行至大同路某中心大厦门前停车场时,陈某琼见被害人叶某文驾驶的越野车的副驾驶座位有一单肩挎包,趁叶某文下车到后备箱处取东西之机,打开副驾驶一侧车门,将单肩挎包盗走,内有现金人民币10万元、 ipad平板电脑、苹果牌4S手机等物品。得手后,陈某博驾驶摩托车载陈某琼逃离现场。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琼、陈某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数额巨大,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故判处陈某琼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陈某博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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