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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抢劫被市民抓住围殴

2012-12-18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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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今天上午11点左右,一名来自江西在琼海打工的女子走在东风路椰庄酒店附近时突然遭到抢劫,她的一副金耳环被在瞬间抢走;与此同时,另一女子的金项链也被抢走。两人回过神来后,一边追赶,一边大声呼喊:抢劫啦!东风路是琼海闹市区,众人听到呼喊以后,纷纷主动加入追

今天上午11点左右,一名来自江西在琼海打工的女子走在东风路椰庄酒店附近时突然遭到抢劫,她的一副金耳环被在瞬间抢走;与此同时,另一女子的金项链也被抢走。两人回过神来后,一边追赶,一边大声呼喊:“抢劫啦!”东风路是琼海闹市区,众人听到呼喊以后,纷纷主动加入追赶抢劫者的行列。

  13岁抢劫少年跑到南门车站时被群众抓住。当时一名姓陈的市民用腿把他绊倒,其他市民很快围拢过来用拳打脚踢等方式发泄愤怒。此时,琼海110民警赶到现场,严厉制止了群众打人的行为。

  根据嘉积派出所民警初步审讯,被抓获的13岁少年何某某来自广西南宁农村,根据何某某提供的信息,民警把另一抢劫犯罪嫌疑人田某某也成功抓获归案。

  律师:殴打小偷抢匪违法

  琼海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群众殴打小偷或抢劫者是违法行为,除了司法机关,谁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任何社会自然人都没有代替公检法实行执法的权力。因此,抓到小偷或抢匪后,第一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就是报警,交由警方处置。

  网友诽谤撤案有例可循

  鉴于上一次向马尾警方递交《法律意见书》后,很快得以与被拘网友见面。昨日,4名被拘网友的代理律师林忠、林洪楠、金光鸿、刘晓原,李颖善根据周一与网友的见面情况,再度向福州马尾警方递交了《关于涉法涉诉访民、网民涉嫌诽谤不拟刑事追究,吸取王帅、段磊诽谤案的教训建议对涉案人员撤销案件的法律意见书》。

  记者在刘晓原的博客上看到了这份文件的全文,律师们再度强调此案“是自诉案件,除特殊例外才需公安机关介入;诽谤的对象是自然人,可能涉及隐私,不可能涉及国家秘密”。意见书中,例举了近年国内发生过多起因举报失实错定诽谤罪的案件。如段磊诽谤案,已依法撤案,对办案人员进行问责。

  律师的意见书指出,我国对此类事件的处置,按刑事政策和国家法律,一般是动纪(纪律)不动刑(刑罚),动罚(治安处罚)不动刑(刑罚),介于罪与非罪之间,一时分不清,按非罪处置,避免伤及无辜群众。

  发帖是模仿“邓玉娇”引关注

  《法律意见书》中提到,本案被拘的多名网友,是同情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在女儿死后的一年半里不断申诉上访,想仿照邓玉娇一案发到网上引起中央及上级司法机关重视,这是对政府的信赖,没有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刘晓原告诉记者,吴华英在会见时对他描述:“我在派出所被手铐铐在铁椅上36个小时后,才转到市第二看守所,警方没有出示诽谤罪的证据。我五次被提审都是零口供。”此外,范燕琼曾因肾性高血压等在福建省立医院动过手术,被羁押后,身体极为虚弱,急需送医院治疗。

  因此,律师们认为,福州马尾警方应吸取王帅、段磊等诽谤案的教训,光明磊落,对涉案人员依法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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