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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手后逃跑巧遇被害人 男子涉盗窃罪被起诉

2015-11-2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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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曾某回家后发现东西被盗,随后到处寻找,并报警。10月17日凌晨,曾某在320国道寻找时,看到李某推着摩托车行走,怀疑其就是小偷,随即上前询问。李某见状准备逃跑,被曾某和随后赶来的民警抓获。

  男子李某在汽车修理厂实施盗窃后,逃跑途中巧遇被害人,随后被其抓获。11月23日,湖南省株洲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现年31岁的李某系江苏淮安人,曾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2009年刑满释放。由于手头拮据,还欠了一笔债,李某想到,以前从长沙去株洲的320国道旁有一个四层楼的私房,也就是曾某经营的汽车修理厂,便心生歹意,想从修理厂偷点东西出来卖。

  2015年10月16日晚上8时许,李某驾驶摩托车从株洲市区出发,来到320国道附近曾某经营的汽车修理厂旁,四下转了转,发现没有人,于是顺着私房的不锈钢护窗,从二楼的卫生间窗户爬进被害人曾某的房间,盗得现金7200元、苹果手机一台、迪士尼手表一块,随后推着恰好不能启动的摩托车沿着320国道逃走。

  不久,曾某回家后发现东西被盗,随后到处寻找,并报警。10月17日凌晨,曾某在320国道寻找时,看到李某推着摩托车行走,怀疑其就是小偷,随即上前询问。李某见状准备逃跑,被曾某和随后赶来的民警抓获。

  到案后,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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