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长安区人,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长安区韦曲街办枣园村某工地附近有一处古墓,他便找到任某准备一起盗掘该古墓。今年2月21日,两人各自取了工具到古墓所在地盗墓。当晚7时许,两人开始挖盗洞,任某负责挖掘盗洞,张某负责在盗洞外运土,在盗掘古墓的过程中,盗洞突然坍塌将任某掩埋在盗洞里。张某发现任某被埋后,立即用手机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公安机关接警后赶往现场后联系相关部门对任某实施救援。次日凌晨5时许,警方将任某从坍塌的盗洞里救出,现场经120救护人员诊断任某已死亡,张某被警方控制。后经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对张某和任某盗掘的墓葬鉴定,该墓葬为唐代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及科学研究价值。
近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张某盗掘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墓葬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根据相关法律,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