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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嫌装修贵3次开奥迪去商场偷家具

2015-04-0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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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导读:商场的精致藤制家具接连三次被偷,民警追踪发现窃贼,竟然每次都是大摇大摆地将看中的东西直接搬上车,拉回家里。因涉嫌盗窃罪而且多次作案,30岁的黄某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

  导读:商场的精致藤制家具接连三次被偷,民警追踪发现窃贼,竟然每次都是大摇大摆地将看中的东西直接搬上车,拉回家里。因涉嫌盗窃罪而且多次作案,30岁的黄某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黄某,大专学历,自己经商做建材生意,对建材行情比较了解。2014年,黄某和他岳父家的房子都在装修,跑建材市场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2014年12月初的一天,黄某到杭州下沙的红星美凯龙(现为金茂商场)看家具。从一楼逛到了三楼。事后黄某说,看着各式各样的家具,他觉得东西太贵。

  走着走着,黄某眼前一亮,他看中了一张设计非常别致的吊篮式藤椅。黄某快步走进店里,却发现店里连一个店员也没有。

  商场保洁人员告诉黄某,这家店的店主付不起租金,把店里的东西都抵给了商场,要买东西就去收银台问价格。黄某去收银台问了价格,1800元,且不打折!

  “这简直是杀猪啊!”黄某事后说,虽然觉得看中的吊篮式藤椅价格太贵,但在商场转了几圈,自己对那张吊篮式藤椅依旧是念念不忘。他还发现这家店一直没人看着,于是就产生了想要偷偷搬走的念头。

  过了几天,黄某开着车又来到了红星美凯龙。大摇大摆地把那张吊篮式藤椅搬下了楼,放进了车的后备厢,然后就径直开去了岳父家。不花钱就得到了心仪的家具,这感觉真是不错!

  尝到了甜头的黄某很快又觉得,自家的浴室里好像还缺个放东西的架子。今年1月13日一早,黄某又开着车来到了红星美凯龙,故技重施,搬回一个藤制的架子。第二天,他又去搬回一张藤椅。

  两天后,黄某正坐在搬回家的藤椅上晒太阳,没想到民警敲响了黄家的门。

  当民警准备扣押黄某搬运这些被盗家具的车时,发现这辆装运赃物的车子,竟然是价值四五十万元的奥迪A6。

  调查发现,黄某家境非常殷实,但他偷窃的三件家具,价值加起来才3849元。“土豪”心思真是难懂!

  相关法律知识:

  盗窃罪量刑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 的其他发 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盗窃增 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 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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