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网络盗窃罪的特点有哪些?

2012-12-18 22: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网络盗窃罪是盗窃罪的一种,盗窃罪是指行为人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网络盗窃罪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行为。网络盗窃数额的计算。由于虚拟财产与传统财物在存在方式

  网络盗窃罪是盗窃罪的一种,盗窃罪是指行为人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网络盗窃罪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行为。

  网络盗窃数额的计算。由于虚拟财产与传统财物在存在方式、销售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认定盗窃数额时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

  (1)虚拟财产的价值,最终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来确定。

  虚拟财产中的货币的价值和价格与现实货币不同,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的对价也不是1:1。因此,计算虚拟财产价值时,不能按照虚拟财产上的数字来计算,而应该按照取得该虚拟货币所支付的对价折算成人民币来计算。

  (2)计算损失数额时,只能计算直接盗窃数额,不能计算间接损失数额。

  推荐阅读:

入室盗窃罪量刑标准

入室盗窃罪量刑标准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716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网络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您好!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了如下网络犯罪的形式: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即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  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即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另外,《刑法》还规定了其他与网络相结合的犯罪行为: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中提到: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并非是所有的犯罪种类都可以和网络犯罪结合 希望对您有帮助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