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本条是关于背叛国家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2012-12-18 19: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本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原刑法第九十一条已有规定,这次修订,主要作了以下三处修改;1.删去了阴谋二字;2.将祖国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3.增加一款关于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条规定犯罪的处罚规定。背叛国家罪是指中国公民勾结外国,危害国家的主权

本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原刑法第九十一条已有规定,这次修订,主 要作了以下三处修改;1.删去了“阴谋”二字;2.将“祖国”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3.增加一款关于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 结实施本条规定犯罪的处罚规定。

背叛国家罪是指中国公民勾结外国,危害国家的主权、领土完 整和安全的行为。本条共分二款。第一款是对背叛国家罪的处罚规 定。根据本款规定,背叛国家罪具有以下特征:1.构成本罪的犯罪 主体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即中国公民。2.行为 人在客观上必须实施了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勾结外国”,是指行为人通过各种方式与外国 政府、政党、政治集团以及他们的代表人物联络,进行组织、策划 等活动;“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是指行为人勾结外 国的直接目的和实施的行为,必须是危害了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 和安全。勾结外国是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手段,危害 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是勾结外国的直接目的,这两个行为必 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本罪。根据本条的规定,背叛国家罪的构成, 并不要求造成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实际后果,只要实 施了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即构成本 罪。无论是暗中策划、信电往来秘密接触的阴谋阶段,还是将形成 的计划付诸实施,都不影响构成本罪。

本条第二款是新增加的规定。本款明确规定将与境外机构、组 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 土完整和安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其中,这里所说的“境 外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官方性组 织;“境外组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社 会性团体等;“境外个人”,是指外国公民、无国籍人以及外籍华人 等。“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主要是指通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外国勾结,或者伙同境外机 构、组织、个人与外国相勾结,进行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 全的犯罪。根据各国的司法实践,背叛国家行为往往要通过一些组 织、个人进行,外国政府的活动也往往在一些民间组织及个人身份 的掩护下进行。本款是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以及国际上斗争的 特点增加的。

根据本款规定,行为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依 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page]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688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