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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8-09-11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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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你详细解答。

  出行需要使用交通工具,交通设施对于人们来说十分重要。然而一些人由于过失损坏了轨道、公路等交通设施,造成了事故或是人员的伤亡。那么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你详细解答。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量刑标准: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法律中的规定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依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据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认定: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侵害的客体和对象相同。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对犯罪结果要求不同。前者破坏交通设备的过失行为必须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后者只要实施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并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成立犯罪,而且构成犯罪既遂。

  (2)主观罪过不同。前者是过失犯罪,后者是故意犯罪。从行为人认识方面看,前者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而未预见;后者对其行为会造成的危害结果是明知的。从行为人态度看,前者对严重后果持否定态度,由于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出于疏忽大意,才发生了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后者对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严重后果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通过上文,相信大家对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有一定的了解,大家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爱护身边的交通设施,保护好身边的交通设施,向违法行为说不,维护一个良好的生活坏境。大家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随时到找法网网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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