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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与微信女网友举办婚礼 因重婚罪获刑四个月

2015-10-17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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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宣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袁先生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其行为仍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遂依法判处袁先生拘役四个月。

  2013年春节期间,王女士带着袁先生回到自己位于宣城市的老家过年,双方以恋人身份走亲访友,袁先生还收取了王女士亲属给予的红包。同年9月份双方按本地风俗在宣城举办了婚礼,并拍摄了婚纱照和录制了婚礼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袁先生与刘女士于2000年12月30日在马鞍山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家庭美满幸福。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富足的生活,袁先生只身一人来到浙江经商。身在异乡、远离妻儿,工作生活遇到不顺心的事,连个说话人都没有,这让袁先生时常感到孤独和寂寞,聊微信成了他打发寂寞时光的唯一方法。2012年底的一天,袁先生又拿出手机摇微信,摇到附近的一个女微友,双方见面后,袁先生对女微友的闺蜜王女士一见钟情。王女士的青春靓丽深深吸引了袁先生,袁先生忘记自己在马鞍山的家中还有明媒正娶的妻子和一双可爱的儿女,开始对王女士大献殷勤,谎称自己在外做生意,妻子因车祸而亡,并表示愿意去王女士老家宣城发展事业。在袁先生甜言蜜语的攻势下,正值待嫁年龄的王女士芳心渐开,双方很快建立恋爱关系。

  2013年春节期间,王女士带着袁先生回到自己位于宣城市的老家过年,双方以恋人身份走亲访友,袁先生还收取了王女士亲属给予的红包。同年9月份双方按本地风俗在宣城举办了婚礼,并拍摄了婚纱照和录制了婚礼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举办婚礼后,双方在宣城租房居住生活。纸终究包不住火,王女士发现袁先生已有妻儿,双方发生矛盾,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未果,王女士向宣州区人民法院起诉袁先生犯重婚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宣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袁先生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其行为仍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遂依法判处袁先生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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