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女子嫌贫爱富“另攀高枝” 被判重婚罪

2015-08-01 18: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面对家庭困难的状况,夫妻本应共同努力度过难关,妻子却选择抛夫弃子“另攀高枝”。

  近日,黔江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重婚案件,判处简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简某与郭某系合法夫妻并育有一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妻子简某萌生“另谋生路”的想法。简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家庭条件不错的陈某,并在未与郭某离婚的情况与陈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陈某知晓简某已婚仍与其同居生活并生育两个子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简某有配偶而与陈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陈某明知简某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子女,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到案后,简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陈某具有悔罪诚意,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建议,幸福的生活需要夫妻共同努力经营,婚姻非儿戏,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可能和好,也应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追求新的幸福,避免触犯刑法,事后追悔莫及也于事无补。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390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