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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中学副校长猥亵女生致其怀孕 已被刑拘

2015-04-0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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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山东一中学副校长猥亵女生致其怀孕!为人师表,却做出禽兽的行为,这是多么可耻的行为!下面跟随找法网小编来了解一下这个案例吧!4月2日下午临沂齐鲁网记者从兰陵县相关部门了解到,兰陵县五中教师林...

  导读:山东一中学副校长猥亵女生致其怀孕!为人师表,却做出禽兽的行为,这是多么可耻的行为!下面跟随找法网小编来了解一下这个案例吧!

山东一中学副校长猥亵女生致其怀孕

  4月2日下午临沂齐鲁网记者从兰陵县相关部门了解到,兰陵县五中教师林某(39岁,兰陵五中分管后勤副校长)因涉嫌强制猥亵学校女生孙某于2015年3月份被兰陵县公安局抓后刑事拘留。据悉,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齐鲁晚报4月1日讯临沂市兰陵县有网站及论坛近期传出该县一中学副校长强奸女生的消息,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兰陵县兰陵镇一所初级中学的副校长林某因涉嫌猥亵女学生被警方抓走。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侦查。

  多日来,兰陵县有网站及论坛传出消息,称该县兰陵镇一初级中学副校长林某“猥亵学校女生,开始我们都不知道这件事情,直到一名女生怀孕,他们父母才报警”等等。这一消息传出后,网友对此都非常气愤,认为对林某应予以严惩,也有网友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澄清事实。

  4月1日,记者赶赴兰陵县兰陵镇采访。在兰陵镇政府东侧约2公里处一所学校附近,有居民告诉记者,林某被抓已经有一个星期多了,今年新学期开学后,有学生家长带着怀孕的孩子找到学校,大家才知道发生了这种事。镇上多名居民说,他们都听说过此事。

  下午2点左右,该学校门卫室值班人员应记者要求,与该校负责人联系后,称校长在县教育局开会。值班人员称,学校副校长林某已被警方带走,目前其所分管的后勤工作暂未有人接替。

  兰陵县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说,负责办这个案子的为该局刑警四中队,中队负责人正在外面执行别的任务,同时该案涉及个人隐私,且正在侦查阶段,案情暂时不方便对外公布。

  记者采访时,兰陵县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说,涉事学校为“兰陵镇初级中学”。该局一位副局长说,他们是在林副校长被警方抓走、公安机关通知家属后,才得知此事。林某被抓走已经有一星期多,办案人员当时是穿着便衣到学校将林某带走的,带走的理由是协助调查,“具体情况教育局这边也不清楚”。

  该副局长说,事后他们曾问过学校,校长表示学校方面了解到的受害学生只有一名,受害学生是否怀孕还不能确定。

  相关法律知识:

  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聚众”,一般是指聚集三人以上,“公共场所”、“当众”,参见《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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