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夜间驾车抢夺财物,构成抢夺罪怎么量刑

2015-06-16 20: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贺某多次抢夺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因此,湘乡市法院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08年4月25日晚,被告人贺某驾驶摩托车行至湖南省湘乡市北门农业银行附近时将路人王某的手提包抢走,并驾车逃离现场。据悉,被抢包内装有200余元现金以及手机一部。此后,贺某采用同样手段多次在湘乡市、韶山市城区疯狂抢劫12起,抢得财物价值共计11120元。2009年10月1日,外逃的贺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构成抢夺罪怎么量刑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贺某多次抢夺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因此,湘乡市法院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一审宣判后,贺某不服,已提起上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058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