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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一新生弓箭虐杀流浪猫!画面惨不忍睹!

2018-09-21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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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年来,中国出现的严重虐待动物行为越来越多,如网上出现的高跟鞋踩猫事件、打狗事件、火烧猫事件等,引发了社会严重的不满情绪,近日,流浪猫遭湖北一大学大一新生射杀身中四箭,同学花千元未救回,画面惨不忍睹!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据了解,9月10日,一白色异瞳流浪猫被弓箭射杀,全身插着四支箭。被校内学生在垃圾桶里发现后送到医院进行手术,流浪猫仍不治身亡。“9月18日,该学校发布声明确认,射猫者确为该校大一新生,目前已被学校退学且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虐杀流浪猫是否违法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虐杀流浪猫是否违法呢?

  中国的刑法对于这些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严重侵犯财产权的行为,要么无能为力,要么罪名与行为不匹配。基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项目组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增设“虐待动物罪”、“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和“遗弃动物罪”专条,用法治来推进社会道德的建设。

 湖北大一新生弓箭虐杀流浪猫!画面惨不忍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情节相当严重或者造成相当严重后果的,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虐待动物,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2、开展虐待动物的表演或者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做区分,扑杀已经防疫的动物,或者采用非人道的方式扑杀动物,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4、以商业为目的,违反本法规定,从活体动物身上摘取器官及衍生物,贩卖动物器官,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章所指的虐待,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

  二、虐待动物罪实行的争议

  1、立法不具备可操作性。何为虐待缺乏量化的标准,相关的司法鉴定也不成熟。比如狮子钻火圈,就很难界定狮子是否受了“强迫”、是否因此受到了伤害。

  2、人类对动物的态度更多表现在道德层面上,更多靠道德的约束,采用法律的手段来强制执行,矫枉过正可能会适得其反。

  3、中国当前的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十分有限,在社会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之前,动物立法显得超前。

  4、立法客观上会提高饲养和保护动物的门槛,带给动物的很可能不是保护,而是伤害。

  5、对少数民族的民族传统没有进行适当的法律解释,一些民族的传统娱乐方式可能消失,比如斗鸡和斗牛。再如苗族的牯藏节是苗族最隆重的祭祖仪式,宋代至今是一项民族传统。是否会因此消失。

  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动物也是有生命的,随便虐杀,着实残忍,缺少了对生命起码的敬畏和尊重,但现在国内对于虐待、虐杀动物的相关法律还不是很完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找法网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心怀敬畏,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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